公共服務民營化政策的首要目標就是節省政府的運作成本和服務品質的提升,為了達到民營化的目標,必須創造有利的條件,俾使民營化的工作能順利進行。一般而言,民營化能否成功有賴於以下幾個條件的配合:
1.健全的市場環境:政府必須確保市場環境的健全,關於公共服務的特性、合約商的信譽及其過去績效、提供服務的方式以及有關成本等市場訊息應充分掌握,以免受制於廠商。
2.公平的遊戲規則:政府的招標與決標程序應具備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原則,讓真正有誠意、有績效、信譽好的廠商能夠進入公共服務體系,因此,必須設定公平的遊戲規則。
3.持續的監督組織:政府官員必須建立功能性的監督組織,以持續地監督私部門的活動,而且必須援引及發展一套客觀的評估標準及回饋系統,以隨時改善私部門不當或越軌的服務。
4.精確的成本效益:在決定公共服務民營化時,政府官員必須考慮哪種方式較符合成本效益;因此,對於成本與效益的預估一定要準確,為達成此一目標,平時就應該蒐集相關資料,以作為計算民營化成本與效益的參考。
5.高度的服務品質:從民間的立場而言,他們最關心的是服務品質有沒有提高,如果政府能夠督促民間投資參與者提高服務品質,民眾支持該項公共服務的可能性就大為增加。
6.評估相關影響:政府官員必須考慮一項服務之提供是否會對其他服務產生不良影響,若有,就要設法克服。
7.研擬應變措施:政府官員必須要求廠商研擬緊急應變措施,以免發生意外事件時,發生廠商無法解決,反而要由政府負責善後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