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交通部於民國 115 年 3 月 11 日公告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207 條,調整「行走行人」綠色燈號閃光顯示時,尚未進入道路者之規範。試論述:
(一)修法前之原始規定及其立法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