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債權人甲取得高雄地方法院(下稱高雄地院)判命債務人乙將所有坐落 高雄市前鎮區之A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其之確定判決後,因乙拒不協 同辦理移轉登記事宜,乃聲請高雄地院民事執行處(下稱執行法院)依 強制執行法第 128 條規定,對乙處怠金或管收。請詳述:執行法院應如 何處理?(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