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害是民眾在正當使用合法藥物卻發生藥物不良反應,而導致死亡、障礙或是嚴重疾病。
所謂「正當使用」是指依醫藥專業人員之指示或藥物標示而為藥物之使用。
也就是說在藥物的使用上應遵照醫藥專業人員的指示下使用合法的藥物。所以說民眾必需正確地依醫藥專業人員指示,按時服藥,有問題立即尋求醫藥專業人員的協助。例如:
處方藥:須經醫師診斷、處方後才能使用(例如降血壓藥、避孕藥等)。
指示藥:不須醫師處方,但需在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下使用(例如綜合感冒藥、胃腸藥等)。
成藥:可自由購買,但使用前須閱讀藥品說明書,並按照標示使用(例如綠油精、萬金油等)。
是指領有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藥物許可證,依法製造、輸入或販賣之藥物。
經費主要來源是向擁有藥品許可證的藥商徵收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