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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5年 - 105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法院書記官:法院組織法概要#50225
科目:四等◆法院組織法
年份:105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四、審判法院之組織,分為獨任制與合議制。試說明其兩者各有何優點?(2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朱益村益村
Hdusjs
詳解 提供者:Mei
獨任制:是指審判法院由一個法官單獨組成。 符合經濟需求 合議制:是指審判法院有數名法官共同組成。 可集思廣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