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我國男子甲與越南女子乙5年前於臺灣結婚,婚後定居我國。乙於2年前 以探親為由,返回越南,之後多次拒絕甲之懇求回台居住。甲認為已無 維持婚姻的必要,在我國法院對乙提起離婚之訴。請問本案是否為涉外 事件?我國法院是否具有國際管轄權?法院又應如何決定其原因之準 據法?(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