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關共有土地使用、管理或禁止分割之約定登記,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55 條之1第1項規定,係由登記機關於登記簿標示部其他登記事項欄記明收 件年月日字號及共有物使用、管理、分割內容詳共有物使用管理專簿。試 問:此項登記,是否為土地法第43條所定登記公信力(絕對效力)保護之 對象?請申述之。(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