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因為與乙有珠寶商同業公會事務上的口角糾紛,給付丙新臺幣三十萬元,請丙代 為給乙一些警惕。丙攜帶手槍到乙的店面找乙,見到乙正在與客人丁談生意,朝乙 的小腿開了一槍。乙雖只受皮肉傷,但因驚嚇,拿起桌上的煙灰缸丟擲丙。丙動怒, 對著乙的胸部開了一槍,乙當場倒地死亡。丙見到桌上放著一顆兩克拉的鑽石,順 手牽羊。丙因恐丁多管閒事,用槍口對著丁,逼迫丁退到後面,然後自己揚長而去。 甲、丙二人刑事責任如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