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若甲向臺北市政府商業處申請發給電子遊樂場之營業執照,臺北市政府商業處於審 議程序進行中,應適用之相關法律業經立法院修正,依新修正之規定,一律禁止新 設電子遊樂場,然而依舊法之規定,甲之申請符合法律之規定,問:臺北市政府商 業處應如何處理甲之申請案?(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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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一題新法規有禁止規定,那不能適用舊法規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