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答】 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制度,對於不動產估價的效益與限制: 效益: 揭露交易實例及租賃收益實例,實例蒐集便利性增加。 實例數量繁多,可選擇與勘估標的相似度較高之實例。 實例之標示及價格形成條件、情況載明十分詳盡。 雖採部分揭露,但區別特徵明顯,估價人員容易判別。 政府部門建構之平台,具有公信力,且開放免費取得。 限制: 實價登錄價格之真實性,尚有待估價人員,實務經驗加以判斷。 資訊僅部分揭露,常無法有效掌握及量化其修正率或修正額。 登錄價格存有時間差,仍有待估價人員進行價格日期修正。 地政機關並非揭露所有交易案例,特殊標的交易常會先行挑選剔除,故特殊標的實例蒐集 不易。 未來實價登錄制度,可能的改進方向之建議: 108 年 7 月立法院完成「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法,但是行政院會在去年五月通過草案的內政 部版本,最後都遭到排除,民進黨團執意通過另提之「閹割版」條文,並強行通過修正引發在 野黨立委及學界強力抨擊,實價登錄 2.0,根本變成「實價登錄 0.5」。如此缺乏改革並落實「實價揭露」之決心,居住正義的到來仍然是遙遙無期。 個人對於未來實價登錄制度,可能的改進方向之建議,如下: 實價登錄揭露至門牌。 預售屋即時登錄。 賦予主管機關行政調查權。 提高申報不實之罰則。 利用大數據統計,提升查詢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