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機管理之目的 學界認為實行危機管理的目的如下: 1.減輕危機造成的損害:透過危機管理提升管理者的決策和溝通、協調和危機處理能力等技能,以減輕危機造成的損害。 2.建立組織整體安全裝置:管理者需建立完善的應對計畫和反應機制,使組織預先建立健全的整體安全裝置,以預防危機的發生。 3.提升危機意識:危機管理對培養危機預防觀念、樹立正確的應對狀態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4.有助於正向的組織文化發展:透過高階主管的參與,有助於提高成員參與危機管理的風氣,並使其進一步了解其工作目的、角色與方向。 5.建立不斷增強的學習型組織:持續學習危機管理的新理論,使組織建立學習型組織和團隊,有助於組織的自我完善,並增強其應對能力。 (二)公部門實施危機管理的限制 公部門推動危機管理,將會面臨如下的侷限: 1.環境的不確定:危機總是突然發生,即使公部門準備再周全,仍無法完全掌握環境的不確定性。 2.決策者的認知:若決策者對危機沒有正確認知,或予以輕忽,將會妨礙危機管理的推動。 3.組織的建構和運作:組織須以充分的架構來應對危機,但在無危機時,這種架構的維持會給組織龐大的負擔,因此難以賡續。 4.資源的運用:組織在面對危機時,如何適當的運用資源乃是一大課題,因此,管理者需設法整合一般業務和危機管理的運作。 5.民眾的配合:若民眾對危機並無共識,或不配合政府的應對模式,會嚴重妨害危機管理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