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務人員訓練法
一「領導才能發展」現行措施
培訓機構往往僅淪為師資與學員的媒合者,而缺乏在課程設計、訓練方法改良、師資培育、訓練需求與訓練成效評估等方面的積極功能。 培訓單位未確實實施訓練需求評估,致使訓練方案無法緊扣機關組織發展趨勢、首長及主管之用人需求,及滿足公務人員個人能力提升和生涯發展之需求。
二「領導才能發展」具體建議
1. 建立亞太、全球架構的文官培訓計畫
2. 辦理行政院跨部會協調機制精進營
3. 強化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協調會報功能
4. 強化線上教學、訓練與工作職能結合 能力養成
5. 成立國家行政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