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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無年度 - 人身保險經紀人_保險學概要_保險組織(自編考卷)#15732
科目:保險學(含大意、概要)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產險業承攬大型公共建設的工程意外險,為規避風險可採取再保險與共同保險策略,試說明兩種策略的內涵,並比較兩者的差異性?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相信明天會更好
(一) 共同保險:共同保險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與多數保險人間,以同一保險利益,對同一危險,共同締結一張保險契約。即多數保險人對同一危險,共同承擔損失補償的責任。 (二) 再保險:指保險人以其所承保的危險,轉向其他保險人再為保險的契約行為。即原保險人以其所承受的保險金額,斟酌自身的承保能力,將超過的部分移轉由再保險人承保,藉以減輕本身的責任,確保經營的安全。對原保險人而言,可收直接減輕承保責任,間接增強保障之效。 (三) 共同保險與再保險的差異:皆是危險分散原則的運用,因為若欲保持保險業務的收支平衡與經營穩健,唯有使危險的種類與程度,以及保險金額的負擔,盡量利用大數法則,擴大其分散的範圍,共同保險與再保險為最有效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