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夫婚後有外遇,與乙妻感情破裂無可挽回。乙妻對婚姻之破裂並無可歸責事由,且不願與甲離婚,甲遂向法院提起離婚之訴。試問:法院是否應准予甲乙離婚?請附理由說明之。(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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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是否應准予甲乙離婚?
1.甲夫婚後有外遇,造成與乙妻感情破裂之主因,且乙妻對婚姻破裂並無可歸責事由, 故甲夫並無權向法院提起離婚之訴!
2.甲乙感情已因甲夫婚後外遇而破裂無可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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