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 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提供交通工具或安排女生宿舍。 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陞遷、考績、降調、報酬、獎懲等之作為交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