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題: 何謂「買賣不破租賃」?請簡述之。【15 分】當初的立法目的何在?【10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bua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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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之立法意旨係考量承租人多屬經濟上弱勢者,為保障承租人之生活居住法益,特別制定本條限縮所有權人之權能,使租賃契約仍存於受讓人與承租人間,不致使承租人居無定所。
詳解 提供者:周智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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