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第四題:
請回答下列有關民法請求權時效規定之相關問題:
(四)時效完成後債務人有何種權利?【3 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
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
,請求返還;其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者亦同。
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
,請求返還;其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者亦同。
詳解
依據民法第144條規定
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
請求權巳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其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者亦同
詳解
可以依時效取得抗辦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