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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1年 - 111-1 國立竹北高中教師甄選試題:資訊科技科#107622
科目:教甄◆資訊科技概論專業(電腦科)
年份:111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6. 小明正在學習數數字,他已經學會從 0 數到 100。若他將這些數字依下圖方式一一寫出,每 個數字底下都有一個左分支(L) 及一個右分支(R),而數字的填寫由左到右,由最上層的分支依 序往下填寫。因此每個數字填寫的位置從最上層開始可用一系列的 L 及 R 來表示。 例如:數字 10 的表示法為 LRR,數字 11 的表示法為 RLL,數字 12 的表示法則為 RLR。 請問最後一個數字 100 的表示法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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