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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4年 - 114-1 新竹市立建功高中_正式教師甄選試題:高中公民#126069
科目:教甄◆公民專業
年份:114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二、《憲法訴訟法》上路以來為司法審查制度帶來重大變革,請回答下列有關問題

申論題內容

(1)去年立法院所提出的《憲法訴訟法》之修正案,引發了各方的激辯。請說明此次修法的內涵(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今年要上岸!
2024年12月20日,中華民國的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憲法訴訟法》,針對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的運作做出若干調整,包含參與評議的人數門檻、宣告法規違反憲法的可決數要求,以及總統在大法官人數不足時的補提名時限。
1.第30條規定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應經大法官10人以上參與評議;如果要宣告違憲,同意人數不得低於9人
2.同條也規定,在有大法官迴避時,如果迴避的大法官人數「超過7人以上」,未迴避的大法官應全體參與評議,且經4分之3以上同意,才能作成判決或裁定;此外,如果未迴避的大法官人數低於7人,憲法法庭不得審理案件。
3.第4條規定,若大法官人數不足15人,總統必須在2個月內補齊提名
4.第95條規定,當日通過的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詳解 提供者:C.
本次修法主要涉及幾項變革:
  • 提高違憲宣告門檻:要求參與評議大法官不得少於10人,宣告法規違憲需至少9人同意。
  • 補提名時限規範:大法官人數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提名。
  • 擴大適用範圍:所有憲法審查訴訟之最終判決與暫時處分,無論聲請解釋憲法或裁判憲法審查,皆受此新規範拘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