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最重要的條件為以下三點:
1.職務歷練。若能在多個職務中都有相當的經驗,在陞任更高的職務上會具備相當大的優勢,更別說有些時候你還沒陞任,就可能有曾經代理或權理過陞任後的職務了,所以「職務歷練」絕對是前三項需要考量的陞任條件。
2.基層服務年資或職業證照。這部分目前的規定是酌予加分,但我覺得在部分職系,尤其是技術類的,這部分應該要佔到更大的比重,而不是象徵性的加個一兩分,技術類的職務,如果你對於實務面不熟悉,那基本上你很會考試也沒有用,有很多細節是你做過才知道,而職業證照也能很好的確保政府機關不會被廠商牽著鼻子走,畢竟如果廠商比你更專業,那你真的很難去適當的監督他。
3.主管職位需評核領導才能。這也是相當直觀的,要做主管,不僅事情要做得好,更重要的是要會帶人,你不會帶人,下面的人不聽你的話,你再厲害部門也是一團亂,更別說,公務人員不比私人企業,不是你想辭退他就辭退他,或是想把他降薪就降薪,能增加辦公的效率同時維持住科室的和諧對於主管也是一大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