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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1年 - 101年地方四等考試-四等分析化學概要#44564
科目:分析化學(含儀器分析)
年份:101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二、1990 年代一件刑案的現場發現被告的血液,檢察官認為血液是被告的,被告則聲稱 是警察稍後栽贓的。一般血液是收集在含有 EDTA 的樣品瓶中,收集瓶裝滿血液後 EDTA 的濃度約為 4.5 mM,當時測定血液中 EDTA 的方法並不完備。即使在現場發 現的血液中所測得的 EDTA 濃度遠低於 4.5 mM,陪審團還是做出無罪的宣判。由 於這個審判,刺激發展了測定血液中 EDTA 的新方法。(每小題 10 分,共 20 分)

申論題內容

⑵測定十個接近偵測極限的含EDTA的血液,儀器的訊號值為 175, 104, 164, 193, 131, 189, 155, 133, 151 與 176。十組空白樣品得到的平均值為 45.0。檢量線的斜 率為 1.75×109 M-1。請求出儀器訊號與濃度的偵測極限及EDTA的定量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