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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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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年度 - 刑事訴訟法&行政法#1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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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組內容
(二)刑事訴訟法一五五條第二項規定:「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試詳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1.其中規定所云「證據能力」之意義為何?
其他申論題
37.請說明兒童遭受性侵害的癥候,以及國小教師發現有學生可能受到性侵害時應採取哪些輔導措施?
#16263
38.試述影響兒童認知發展的因素有哪些?根據這些影響因素說明如何促進兒童認知的發展?
#16264
1.本案台北地院有無管轄權?
#16265
2.刑事訴訟程序中所論述之「管轄權」與「審判權」之區分為何?
#16266
2.另規定所云「合法調查」之意義為何?
#16268
3.證據法中「證據能力」與「證明力」兩者之概念有何區別?
#16269
4.(1)調查局人員未取得搜索票進入某公司所搜取之公司違法交易記錄以及(2)證人於公判庭經交互詰問、並經法官訊問確定後之證言。(1)與(2)之情形,何者屬「證據能力」問題?何者屬「證明力」問題?
#16270
1.乙、丙兩人之供述可否為認定甲亦參與犯罪之證據?
#16271
2.甲為否認其犯案,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甲如何行使其權利以保護自己?
#16272
沒有 【段考】國二國文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16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