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3 條
雇主對於鋼構組配作業之焊接、栓接、鉚接及鋼構之
豎立等作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四、使用氣動鉚釘鎚之把手及鉚釘頭模,應適當安裝
安全鐵線;裝置於把手及鉚釘頭模之鐵線,分別
不得小於九號及十四號鐵線。
9 號
14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