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集權、分權各有利弊,如何取兩者之長而避兩者之短,乃成為行政或管理學者所努力探討的方向,其中最具有突破性發展的,則為「事業部門制」 .此制最先由美國通用汽車公司的總裁史龍(Alfred Sloan, Jr.)所設計出來的,其主要的精神即在於取兩制之長。 →集權式的政策 →分權式的管理 →各事業部門自身為一完整的產品或服務中心 →每一事業部門即為一獲取利潤的中心 →擁有陣容堅強的幕僚群 .適用於「事業部門制結構」的組織結構 →大的組織規模 →功能間具有技術的互賴性 →以產品專業化與創新為目標。
又稱利潤中心制度。
1. 推行產品中心、利潤中心,各產品線情形易於掌握,利潤、責任劃分清楚,有利企業多元化發展、培養通才
2. 集權式政策、分權式管理,總公司仍保留「整體規劃協調與整合、人事訓練、R&D」,總公司有陣容堅強幕僚群
3. 各事業部以財務指標如利潤、投資報酬率為評估標準
1.產生背景:最先由美國通用汽車的公司總裁Sloan所設計出來, 其原因為: (1)多角化經營 (2)合併經營的風潮 (3)集權化與分權化的調和 2.特性: (1)集權式的政策 分權式的管理 (2)產品(服務)中心 (3)利潤中心 (4)陣容堅強的幕僚群
1.集權式的政策 2.分權式的管理 3. 各事業部門自身為一完整的產品或服務中心 4. 每一事業部門即為一獲取利潤的中心 5. 擁有陣容堅強的幕僚群 適用於「事業部門制結構」的組織結構 1. 大的組織規模 2. 功能間具有技術的互賴性 3. 以產品專業化與創新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