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請簡述桌球發球之規則內容。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1.手掌攤平,球需至於掌心直上拋超過16公分。
2.拋球不得旋轉與遮掩。
3.需彈己方球桌再越過球網組上方彈至對方球桌。
詳解
1.選手位於球桌端線,球置放掌心,呈靜止狀。
2.球須向上拋起16公分以上
3.擊球位置須高於球桌
詳解
1.每局由發球方首先發球滿二球後,接球方輪換為發球方,原發球 方則輪換為接球方;若雙方各得十分及以後每得一分時,亦須輪 換發球以至終局為止。 2.凡球員的發球順序發生錯誤時,應於發覺時中止比賽,應立即改 由原應輪定的發球員繼續發球進行比賽,倘發覺發球順序錯誤時 ,其失序的發球已達滿二分者,則此後的發球順序,仍應按照是 該局應行輪定的發球員繼續發球,發覺上項任何一種情形者,其 已計的得分均作有效。 3.發球時,球員不執拍空手的手掌,必須水平伸開,除姆指得自由 外,並將球靜止的放在掌心上,同時手掌可作凹形狀,但不得利 用手指捏球,拋起的球與手掌的距離須在十六公分以上且不可旋 轉,否則為失效的發球。 4.當發球擊球時,球與整個球網的直線之間球下降到被擊出前,不 能碰觸發球員或其雙打同伴的身體或衣物。 5.雙打比賽發球方,應先從右邊向斜對方接球區發球,有效區為接 球方右半邊檯面包括中線。
詳解
拋球手務必攤平向上拋15公分以上,擊球位置必須在底線後方
詳解
樓上請更正,是16公分
詳解
向上拋起16公分
詳解
1.發球開始時,球應放在發球員靜止狀態且手掌張開的非執拍手掌心上。
2.發球員應將球垂直向上拋起,至少離16公分以上,且不得使球旋轉。
3.球從最高點下降,發球員擊球,使球先觸及自己檯面,然後直接觸及對方檯面。
4.發球開始到擊球為止,球應高於檯面水平,並在端線後方。
詳解
詳解
向上拋16公分
不得將球藏住
詳解
1.開始發球時,球應放在球發球員靜止狀態且手掌張開的非執拍手掌心上。
2.發球員應以手機球接近垂直向上拋起,至少升離非執拍手16公分以上,不得使球旋轉,球下降擊球前不能觸及任何物。
3.球從拋軌之最高點下降,該發球員應予擊球,使球先觸及已方檯區,然後直接觸及對方檯區;雙打時球應先觸及發球方的右半區,繼之觸及接球方的右半區。
4.從球拋離發球員的手起到擊球為止,球應高於臺面水平並在發球方端線的後方,不得以身體或其穿戴物遮擋。
5.發球員有責任讓裁判清楚他是否符合有效發球的規定
(1)第一次判懷疑其發球的正確性時,得警告該發球員。
(2)若後續發球沒有明確符合發球規則,應判發球違規。
(3)有顯然未依然發球規定時,裁判可不予警告而判接發球方得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