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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敏是亞斯伯格的高二女生,爸爸是室內設計師,收入較不穩定,媽媽是國中的國文老師,弟弟就讀國二,是數理資優生。父母感情不佳,從小,小敏就常聽父母吵著要離婚。 小敏高一上,所有科目,只有數學 38 分,沒拿到學分。她告訴媽媽,數學老師上課都在聊天,炫耀自己的私事,常常落掉教學進度。小敏遲交的作業,老師丟在地上,拒收,直接給 0 分。而且曾於課堂罵小敏是廢物,沒有資格坐在這裡。
媽媽聽了很生氣,沒有告知學校,就直接具函教育局檢舉。隨後校方展開調查,督學入校訪談相關教師及班上同學,受訪同學表明上課時,老師有講一些私事,但並沒有一直講, 而耽誤進度,也沒聽老師於課堂上罵小敏廢物。 高二這年,特教老師常聽小敏說父母昨天又爭吵了,一直唸他們怎麼不趕快離婚!高二 下的一個星期一早自習時間,小敏直接到辦公室找特教老師,告訴老師,昨天晚上媽媽帶弟弟去參加活動,只有她和爸爸在家,她被爸爸性侵了,她不敢和媽媽說,忍到今天早上, 才來找老師。請問特教老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