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質論為心理學家Gordon Allport所提倡,強調每個人有不同的人格特質,可將個人特質區分為首要特質、核心特質、次級特質,核心特質為日常生活中個體時常會展現給周遭朋友的人格特質,如林黛玉可能展現的首要特質為「和善」;核心特質為6-12個可刻畫人們性格的核心特質;次級特質則為相對較為不重要的特質,少數跟個體非常親近與親密的家人會接觸到的特質,如個人飲食癖好或喜好。
Allport嘗試將人格心理學研究放在個體的獨特性,而非以過往人格特質研究個體普遍性來看,強調個體人格特質的獨特性,稱作「特質論」。
互動論強調社會之間人際關係互動乃是影響個體很重要的一論點,個體的人格特質會隨著人際互動而調整著,因此個體人格特質並非出現後就不再改變,主要人格特質除了受到先天遺傳上的影響,更重要是會隨著出生後的生活成長外在環境與人際互動共同的調整。
諮商心理師在實務工作中有需多接觸個案的機會,不論是個別、團體諮商或督導等等實務工作領域中,除了諮商心理師對自身人格特質與人際互動等各層面需要有一定層度的自我認識,諮商心理師亦需具備對於特質論、互動論、人格心理學等專業知能,於實務工作上要關注個案的人格特質之外,對於個案的周遭人際網絡的互動也需要注意,並能有效的運用個案的特質與周遭環境的互動種中資源所提供的線索,進一步有效地對個案進行概念化,達成更完整的工作狀態。
例如在個別諮商時,可以針對個案的人格特質的觀點試著理解個案,有效評估個案狀態並運用各種諮商量表與測驗具信效度測驗(如MMPI、羅夏克墨漬測驗)獲得更完整的人格特質評估,再使用深入其他研究法(如深度晤談法),諮商心理師試圖整理個案與其他人之人際互動方式,使得個案概念化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