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第 61 條
雇主對於框式鋼管式施工架之構築,應依下列規定
辦理:
一、最上層及每隔五層應設置水平梁。
二、框架與托架,應以水平牽條或鉤件等,防止水
平滑動。
三、高度超過二十公尺及架上載有物料者,主框架
應在二公尺以下,且其間距應保持在一點八五
公尺以下。
20 m
2 m
1.8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