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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三等◆法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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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漁業技術:水產資源學#142241(10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養殖技術:飼料與餌料學#142240(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養殖技術:魚類生理學#142239(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養殖技術:水產養殖#142238(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動物技術:動物育種學#142237(5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動物技術:動物生理學與解剖學#142236(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動物技術:動物營養學#142235(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動物技術:動物各論(包括加工利用與動物保護)#142234(7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環境工程:廢棄物處理工程#142233(11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地質:資源地質與礦床學#142232(4題)
最新試題
80.有關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作業風險,可藉由下列何項措施予以降低? (A)徵取擔保品 (B)加強內部控制 (C)對客戶辦理徵信調查 (D)對交易對手訂定信用額度
79.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視持有交易部位多寡與市場變動情形,採即時或依每日市價為原則,並應至少多久評估 一次? (A)每日一次 (B)每週一次 (C)隔週一次 (D)每月一次
78.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規定,經核准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銀行,其最近 一季底逾期放款比率高於多少時,所辦理之衍生性金融商品,應以避險目的為限? (A) 3% (B) 5% (C) 6% (D) 9%
最新申論題
第二部分:公文(30 分)。題 目:公路總局為加強便民服務,擬規劃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及中部、南部訓練中心試辦汽車駕駛人路考考照業務,請試擬公路總局函所屬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請速擬訂具體實施辦法,並報局核備。
第一部分:論文(70 分;請抄論文題目,文言白話不拘)。題 目:談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
第二部分:公文(30 分)。題 目:試擬公路總局函所屬各區監理所及公路人員訓練所函:鑑於政府開放陸客來台觀光後,遊覽車事故頻傳,請各區監理所、公路人員訓練所加強遊覽車司機之再教育,以保乘客生命財產之安全並維護國家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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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ath
簡介:
TESTTT123
國高中職國文
講師:
Terry Tung
簡介:
整合國中會考、統測、學測國文試題
藥理藥化完整分章節講義&題目
講師:
JJay
簡介:
收錄最完整的藥理藥化分章節題目與課程講義 根據國考重點來編排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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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
描述:
刑訴
公司法(董事自我交易、董事會召集程序違法、無效董事會召集股東會效力、董事自身利害關係、無股東身分當選董事效力
描述:
(董事自我交易、董事會召集程序違法、無效董事會召集股東會效力、董事自身利害關係、無股東身分當選董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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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甲竊取乙之財物,下列有關乙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自乙知悉是甲所竊時起,滿二年後,時效完成 (B)如乙始終不知是甲所竊,則在被竊滿十年後,時效完成 (C)乙在被竊十五年內,仍可向甲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D)自乙知悉是甲所竊時起,滿一年後,時效完成
12.同一信託之受託人有數人時,有關信託財產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分別共有 (B)信託財產得登記為一人所有 (C)信託財產為受託人公同共有 (D)信託財產依約定定其共同約定
沒有 【段考】國一國文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19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關於直轄市、縣(市)之改制或合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內政部擬將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者,應由內政部擬訂改制計畫, 徵詢相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意見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B)縣(市)擬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者,相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得共同擬訂 改制計畫,經各該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同意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C)行政院收到內政部陳報改制計畫,應於 6 個月內決定之 (D)內政部應於收到行政院核定公文之次日起 30 日內,將改制計畫發布,並公告改制日期
20 在遺產分割前,全部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的法律關係為何? (A)分別共有 (B)準分別共有 (C)公同共有 (D)準公同共有
21 有關最高法院大法庭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於修正施行前依法選編之判例,一律失去裁判之效力 (B)最高法院民事庭、刑事庭各庭擬與先前已經依法選編之判例而有裁判全文所示法律見解歧異時,則以判 例基礎事實的「先前裁判本身」為準,依循法院組織法第 51 條之 2 之歧異提案程序處理 (C)最高法院決議不具統一法律見解之功能 (D)最高法院審判庭經評議後認採為裁判基礎之法律見解,與先前裁判之法律見解歧異者,經徵詢程序未達 成一致見解者,應提案予大法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