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公務升官等考試、交通事業郵政、港務人員升資考試_薦任、員級晉高員級_各類科—公務、各類別—郵政、港務: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33238
年份:114年
科目:升官等/升資考/員級晉高員◆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21 有關最高法院大法庭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於修正施行前依法選編之判例,一律失去裁判之效力
(B)最高法院民事庭、刑事庭各庭擬與先前已經依法選編之判例而有裁判全文所示法律見解歧異時,則以判 例基礎事實的「先前裁判本身」為準,依循法院組織法第 51 條之 2 之歧異提案程序處理
(C)最高法院決議不具統一法律見解之功能
(D)最高法院審判庭經評議後認採為裁判基礎之法律見解,與先前裁判之法律見解歧異者,經徵詢程序未達 成一致見解者,應提案予大法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