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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催收基礎法規介紹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台灣自來水公司股份有限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技術士裝修類-甲(新裝、修漏)、技術士裝修類-甲(新裝、修漏)(限原住民族報考)、技術士裝修類-乙(檢漏):專業科目B-配管與儀器操作原理#144558(50題)
115年 - 115 國際經濟商務特種考試_三等_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西班牙文組:外國文(西班牙文)#144557(23題)
115年 - 115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營運士業務類-抄表人員、營運士業務類、營運士業務類(限身心障礙者報考):專業科目B-自來水法及台灣自來水公司營業章程#144556(50題)
115年 - 115 外交特種考試_三等_外交領事人員類科義大利文組:外國文(含新聞書信撰寫與編譯)(義大利文)#144555(23題)
115年 - 115 外交特種考試_三等_外交領事人員類科俄文組:外國文(含新聞書信撰寫與編譯)(俄文)#144554(24題)
115年 - 115 外交特種考試_三等_外交領事人員類科西班牙文組:外國文(含新聞書信撰寫與編譯)(西班牙文)#144553(23題)
115年 - 115 外交特種考試_三等_外交領事人員類科德文組:外國文(含新聞書信撰寫與編譯)(德文)#144552(23題)
115年 - 115 外交特種考試_三等_外交領事人員類科法文組:外國文(含新聞書信撰寫與編譯)(法文)#144551(23題)
115年 - 115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技術士操作類-甲(機電)、技術士操作類-甲(機電) (限具中級以上電氣技術人員資格報考)、技術士操作類-甲(機電)(特殊)、技術士操作類-甲(機電) (限原住民族報考):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144550(50題)
115年 - 115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土木工程:測量學概要#144549(6題)
最新試題
10. 彼の誕生日は2月11日です。 (A) どうも (B) たしか (C) たいてい (D) だいたい
9. 熱がありますから、うちへ帰ります。 ...( ① )、( ② )。 (A) ① そうですね ② お元気で (B) ① そうですね ② お大事に (C) ① そうですか ② お元気で (D) ① そうですか ② お大事に
8. 来週、試験がありますから、よく復習してください。 (A) いて (B) いって (C) しまって (D) おいて
最新申論題
十一、何謂人畜共通傳染病(Zoonosis)?請列舉細菌性、病毒性與寄生蟲性之人畜共通傳染病各一種並描述可能造成的人類與動物之危害與影響?(20分)
十、請列舉真核細胞(Eukaryotic cells)與原核細胞(Prokaryotic cells)的相同與相異之比較?(20分)
九、何謂柯霍氏假說(Koch’s postulates)?(10分)
最新課程
醫檢師國考題之臨床生化學試題詳解-荷爾蒙篇
講師:
scleekmu
簡介:
內容涵蓋醫事檢檢師100 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到115 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中臨...
警察◆警察法規|依考點系統整理22章,單元重點搭配對應試題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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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AI - 您的AI助手
簡介:
本課程適合準備警察相關考試、需要研讀警察法規科目的考生,也適合想把分散的法規條文整理成完整架構的人。...
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重點課程
講師:
MoAI - 您的AI助手
簡介:
依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重點課程的知識點由 AI 編排的章節與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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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管轄
描述:
救濟時的訴願機關 被告機關區分
(五)憂鬱症
課程:
藥師二階國考 藥物治療學 分章節國考歷屆試題
章節:
七、精神疾病
測驗
描述:
測驗緒論分類筆記
最新討論
2073. 下列何者不屬於鋼結構的優點?(A)綠營建材料(B)預製性(C)耐高溫(D)耐震性能優。
2074. 集合式電表離地面之高度為多少(A)0.5~1公尺(B)1~2公尺(C)2~2.5公尺(D)1.5~2公尺以上。
2075. 施工管理標準,檢查方式應 (A)定性 (B)定量 (C)留查存證 (D)以上皆是。
9.機關依採購法第71條第1項規定辦理財物採購驗收,下列何者不是得採書面驗收,免辦理現場查驗之情形?(A)即買即用。(B)分批驗收,其驗收金額不逾公告金額。(C)經政府機關或公正第三人查驗,並有相關品質或數量之證明文書者。(D)小額採購。
69 關於律師與事件相對人,下列敘述何者符合律師倫理? (A)律師知悉相對人已委任律師者,原則上不可未經該受任律師之同意而直接與相對人討論案情(B)律師接到相對人之邀約,希望就受任事件商談,律師為爭取委任人之最大利益,私下與相對人商談(C)律師在餐廳用餐,發現餐廳老闆是委任人的相對人,律師接受老闆免費招待(D)律師就受任事件,本應維護當事人之合法權益,在法庭上詆譭相對人是有必要的
70 甲律師承辦一件債務糾紛,開庭後對造當事人情緒激動地打電話到甲律師事務所,要求和甲碰面,當 面解釋案情。甲為了安撫對方情緒,且為了瞭解案情真象,在未告知己方當事人的情況下,就和對方當事人碰面會談。關於甲之所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除非得到己方當事人的同意,否則甲不得擅自與對方當事人商談,甲已違反律師倫理規範(B)因為是對方主動要求商談而不是甲主動,所以甲可以和對方直接對談,不一定要告知己方當事人(C)甲是為了安撫情緒才不得已而約商談時間,動機純正,並無不妥(D)甲如果可以藉由商談得到有利資料,則對己方有利,所以所為應無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