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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檢◆平版印刷-乙級
技檢◆平版印刷-丙級
技檢◆儀表電子-甲級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人事行政:公共人力資源管理#142325(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地質:水文與工程地質學#142324(7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圖書資訊管理:圖書館管理#142323(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環境工程、環保技術、環境檢驗: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142322(5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資通安全:資通安全防護技術#142321(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環保行政:環境科學#142320(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水土保持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包括植生工法)#142319(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圖書資訊管理:圖書資訊學#142318(4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航空器維修:旋翼機基本維修概要#142317(10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工業工程:工程經濟學#142316(8題)
最新試題
40. 由化學或電化學反應會造成俥葉表面產生何種現象? (A)腐蝕 (B)脆化 (C)硬化 (D)軟化
39. 下列何者為冷凍循環系統主要損耗功率之過程? (A)冷凝過程 (B)蒸發過程 (C)膨脹過程 (D)壓縮過程
38. 當造水機給水倍率合適且排鹽泵工作正常時,蒸發器內部鹽水的水位應為何? (A)應遠低於上管板 (B)應與上管板等高 (C)應稍高於 上管板 (D)應遠高於上管板
最新申論題
(三)甲於 113 年 1 月 1 日,為向辛銀行借款,以 A 屋設定抵押權於辛銀 行。倘 A 屋於 114 年 5 月 25 日因第三人癸之過失致有滅失情事。甲 死亡後,丁、戊主張自己是受遺贈人,癸應優先向其賠償;辛銀行則 主張其借款債權屆期未受清償,癸應優先向其給付。何人之主張為有 理由?(25 分)
(二)丁、戊各以其未能取得遺贈債權為由,分別向丙、庚請求損害賠償, 有無理由?(25 分)
(一)甲預立之第 1 份遺囑、第 2 份遺囑是否有效?(25 分)
最新課程
國高中職國文
講師:
Terry Tung
簡介:
整合國中會考、統測、學測國文試題
藥理藥化完整分章節講義&題目
講師:
Pharmaseed大豆芽
簡介:
收錄最完整的藥理藥化分章節題目與課程講義 根據國考重點來編排單元
用故事看Porter的策略管理
講師:
bill3701191
簡介:
用故事輕鬆看懂Porter提出的產業結構的五力分析、企業內部的價值鏈及國家競爭力之鑽石模型
最新主題筆記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遭遇到下列那一項情事時,雇主必須預告才能終止勞動契約?
描述: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依工會法第 35 條規定,有關工會之保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描述:
(A) 雇主因勞工組織工會、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擔任工會職務,而為解僱、降調、減薪之行為,無效 (B)...
下列何項情形勞工不得向雇主請求資遣費?
描述:
定期勞動契約期滿離職
最新討論
8. 麻竹的地下莖生長型態是屬於 (A)地下莖合軸叢生型 (B)地下莖橫走側出單桿散生型 (C)莖脛走出合軸叢生型 (D)地下莖橫走側出合軸叢生型 。
35 假設政府在海關應用人工智慧系統,加強人別查驗。此時最可能侵害下列那組基本權利? (A)人身自由、工作權 (B)工作權、隱私權 (C)隱私權、平等權 (D)平等權、職業自由
2. 在國中教育會考中,將學生的表現分為「精熟」、「基礎」、「待加強」三級,這 屬於哪一種評量的解釋類型? (A)常模參照評量 (B)標準參照評量 (C)診斷性評量 (D)預測性評量
9.下列何種結締組織(connective tissue)緊覆於脊髓表面? (A)神經內膜(endoneurium) (B)神經束膜(perineurium) (C)軟膜(pia mater) (D)蛛網膜(arachnoid mater)
10.下列何者不是下視丘(hypothalamus)的主要功能? (A)控制自主神經系統 (B)調節體溫 (C)控制飢餓與口渴 (D)控制身體的運動平衡
(三)若行政法院判決甲敗訴確定,甲主張性別不具有身分識別作用,無於 身分證上登載之必要,況甲自認非屬男女二元性別可以涵蓋之第三性 別,不應由政府揭露性別。甲欲聲請憲法法庭為法規違憲之審查,請 求宣告戶籍法第 52 條及身分證管理辦法第 8 條應記載性別為違憲, 甲之主張有無理由?(40 分) 參考法條 〈戶籍法〉 第 51 條第 1 項 國民身分證用以辨識個人身分,其效用及於全國。 第 52 條 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之格式、內容、繳交之相片規格,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之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之內容、保管、利用、查驗及其他 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56 條 國民身分證應隨身攜帶,非依法律不得扣留。 戶口名簿由戶長保管。戶內人口辦理戶籍登記時,戶長應提供戶口名簿,不得扣留。 第 57 條第 1 項 有戶籍國民年滿十四歲者,應申請初領國民身分證,未滿十四歲者,得申請發給。 第 58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申請戶籍登記致國民身分證記載事項變更,應同時申請換領國民身分證。 國民身分證毀損或更換國民身分證相片者,應申請換領國民身分證。 第 60 條第 2 項 換領國民身分證,由本人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但更換相片換領者,應由本 人親自為之。 第 61 條第 1 項第 2 款 國民身分證之初領、補領、換領及全面換領,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換領:申請戶籍登記致國民身分證記載事項變更者,向各該申請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國民身分證有毀損或更換相片之情形者,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 8 條國民身分證記載項目如下:一、姓名。二、統一編號及其條碼。三、出生日期。四、相片。五、發證日期(含發證直轄市、縣(市)別及初領、補領或換領註記)。六、性別。七、父姓名。八、母姓名。九、配偶姓名。十、役別。十一、出生地。十二、戶籍地址。十三、空白證編號。十四、膠膜號。前項第四款之相片,因特殊情形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得免予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