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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審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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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 司法、調查特種考試_三等_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電子科學組:電子學與電路學#143415(5題)
115年 - 115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系統分析#143414(4題)
115年 - 115 司法、調查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事務官營繕工程事務組、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營繕工程組:施工法(包括土木、建築施工法與工程材料)#143413(8題)
115年 - 115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心理輔導員:心理測驗與評量#143412(8題)
115年 - 115 司法特種考試_四等_法院書記官:刑法概要#143411(27題)
115年 - 115 司法特種考試_四等_法警、執行員:行政法概要#143410(50題)
115年 - 115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計算機網路#143409(7題)
115年 - 115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執行官: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143408(3題)
115年 - 115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執行官: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143407(4題)
115年 - 115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民法總則與債權、物權編#143406(4題)
最新試題
60. 下列建材之熱傳導係數何者最低? (A) 紅磚 (B) 鋼材 (C) 板玻璃 (D) 輕質泡沫混凝土
59. 下列有關材料隔音性能之敘述,請問何者為正確? (A) 不同材料面密度越重,其隔音性能越差 (B) 相同材料對低頻域音的隔音比對高頻域的隔音差 (C) 聲音頻率高於共振頻率時,透過損失主要由材料四周邊界固定情形及材料的剛性所控制 (D) 在高頻時,透過損失曲線會有突然上升的現象
58. 建築技術規則中有關昇降機機坑之規定,下列何者為非? (A) 機坑在地面層以下者應為防水構造 (B) 機坑之直下方不得作為任何其他使用 (C) 機坑應裝設符合規定之照明設備 (D) 相鄰昇降機坑之間應隔開
最新申論題
(二)規範規定接合以螺栓與鋅接之組合時,其載重應力如何分擔?並簡要說明其原因。 (4分)
十、(一)一托架受偏心載重P=20 t,如下【圖8】所示,採用 8個 A325 螺栓(摩擦型)接合 ,其螺栓容許剪應力F, =1.2 tf/cm²,請設計螺栓直徑。(6分)
九、有一I型鋼柱承受軸向載重P,其弱軸有支撐,如下【圖7】所示,柱長l=8 m K = 2.0,F, = 2.5 tf/cm²,E=2100 tf/cm²,請計算容許軸向載重P為何?(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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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 敘述統計 1. 集中趨勢(Central Tendency)用來找出資料的中心點在哪裡: 平均數(Mean)、中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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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y T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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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初考、三四五等、國營適用! 個經&總經 6 大章節分類(供需、成本、市場、凱因斯、成長、貨幣)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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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考試考古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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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典範vs理性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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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生物化學 Ch6 氧化磷酸化作
描述:
ADP變成ATP的磷酸化作用
廣博vs漸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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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討論
3 菸酒稅法第 21 條原規定:「本法施行前專賣之米酒,應依原專賣價格出售。超過原專賣價格出售者,應處每瓶新臺幣 2 千元之罰鍰。」就此,司法院釋字第 641 號解釋宣告該條文違憲,其主要理由是違反下列何種憲法 原則? (A)比例原則 (B)法律保留原則 (C)平等原則 (D)不溯及既往原則
74. 吧檯清洗高飛球杯(Highball Glass)要使用下列何者? (A)清潔劑和菜瓜布(B)弱鹼性清潔劑及長柄海綿刷 (C)長柄刷 (D)長柄菜瓜布清洗,並檢查杯子是否有破損 。
75. 為精確控制吧檯成本支出,吧檯營業結束後向倉庫領用高價烈酒時,應 (A)整箱領用 (B)成打領用 (C)一次 10 瓶 (D)以空瓶換實瓶 。
3. A 公司向 B 公司購買一批商品供後續銷售之用,雙方商定該批商品之交貨方式為目的地交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A 公司負擔該批商品之運費,並認列為進貨成本 (B) A 公司負擔該批商品之運費,並認列為營業費用 (C) B 公司負擔該批商品之運費,並認列為銷貨成本 (D) B 公司負擔該批商品之運費,並認列為營業費用
1. 有關毒蛇咬傷護理措施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①咬傷後速用冰敷,減輕紅腫②去除影響血循的物品,如戒指③保持咬傷肢體低於心臟④傷口疼痛可以給予 Aspirin 類止痛劑⑤以酒精消毒咬傷傷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⑤
一、某甲於某日將其價值重大之限量勞力士名錶,借給好友某乙參加一場名流晚宴。晚宴結束後,某乙遲遲不肯還錶。某甲忍無可忍,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乙「返還該限量勞力士名錶」。假設本件由合議庭審理,為整理事實與爭點,受命法官進行準備程序,於準備程序時,某乙當庭承認:「法官,某甲說的都是真的……那隻錶確實是某甲借給我的,我有義務還他,我同意某甲的訴求,我願意全部認輸」,法官肯定某乙之誠實面對,並由書記官將某乙話語記明於筆錄中。幾週後,法院召開言詞辯論期日,但某乙竟然徹底神隱而未出庭,某甲乃向法官主張:「法官,你看!上次某乙在準備程序都已經親口認輸了,現在他又不出庭,你應該可以直接根據他上次的認輸,判他敗訴,叫他還我錶吧?」試問:某甲之主張,是否可採?請詳述理由。(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