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遊戲的基本特徵
吳幸玲與郭靜晃(2003)在《兒童遊戲-遊戲發展的理論與實務(二版)》一書提出遊戲的特徵包括: 遊戲是一種轉借行為,無固定模式,不加以言傳(nonliterality)。 遊戲出自內在動機。 遊戲是重過程輕結果。 遊戲是一種自由選擇。 遊戲具正向情感。 Rubin , Fein , & Vandenberg( 1983)提出遊戲的基本特徵( 郭靜晃, 民89)。 1. 內在動機( intrinsically motivated): 只要從事遊戲本身就可以得到滿足 非來自外在驅力。 2. 自由選擇( freely chosen): 遊戲者可以自由選擇玩或不玩。 3. 好玩的( pleasurable): 遊戲一定要能讓兒童享受此乃好玩的經驗。 4. 重行為不重言傳( nonliteral):遊戲能具有扭轉外在現實來調適遊戲者興趣的包容性。 例如: 學前兒童的表徵遊戲, 他們會花很多時間嘗試新角色並玩一些想像情節的遊戲、或狂野嬉鬧遊戲是包含拳打腳踢、扭轉追逐的搏鬥場面, 但與真正的攻擊行為有許多差異性。 5. 主動參與( actively engaged): 是讓遊戲者主動參與,而不是被動或漠不關心 6. 過程重於結果
關鍵字:
主動參與、
內在動機、
自由選擇、
過程重於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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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玩的、
想像情節、
遊戲、
遊戲的基本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