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教學法Direct instruction為Rosenshine所創 直接教學法具有以下幾項特徵: (1)以老師為中心的教學、訂定系統的教學計畫、仔細地選擇教學目標、使用結構性強的課程、與細步而排序明確的教材、運用有效的教學方法來進行教學、注意學生的專注度和學習動機、老師隨時監控學生的進步情形、以及重視評量與教學的配合等。 (2)強調分散式的教學,採用多單元活動設計方式進行小步驟的教學,每節課均含新教、練習與複習不同內容的教學活動,每項活動均不超過10~15分鐘。此種設計可避免學生注意力易分散及過度學習的缺失,並可提昇學生的辨別力及長期記憶力。 (3)教學生認識一樣東西或一個概念時,如錢幣、車子,範例的選擇宜提供正例和負例,正例的選擇著重差異愈大愈好,如將所有的錢幣都拿給學生看,以免推論不足,並可增強其應用力;而負例的選擇則強調差異愈小愈好,如拿假的錢幣給學生看,以突顯真的錢幣之最重要屬性,以避免過度推論。 (4)強調錯誤修正、診斷補救的方法,以及先備技巧的重要性。 適用情境: (1)課程目標在於精熟教學相關的事實,基本概念 (2)學習的教材或技巧適於能力較低或初學者 (5)提供清楚明確的教學呈現技術,包括精密分組、同聲反應、反應訊號、座位安排、督導、錯誤修正、診斷補救、與引發動機的方法。 (6)強調充分練習與累積複習的重要性,並提供可行的方式。 (7)強調形成性的評量,對學生的進步情形與學習成果給予立即的回饋。 直接教學法應包含 U 陳述學習目標,將學生導向即將進行的授課。 U 複習先備知識和技能。 U 呈現新材料。 U 進行學習探測。 U 提供獨自練習機會 U 評量表現和提供回饋 U 提供分散練習和複習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