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8 有關我國公務人員懲處制度,下列何者正確?
(A)懲處之種類,包括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及申誡
(B)懲處之原因,限於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
(C)懲處原則上不得對之提起行政爭訟,惟對於公務員之基本權利造成侵害者,不在此限
(D)對於同一原因事實重複施以懲處與懲戒,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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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56), B(2477), C(2344), D(1236), E(166) #2790849
統計: A(1056), B(2477), C(2344), D(1236), E(166) #2790849
詳解 (共 10 筆)
#5293639
懲處之種類,包括免職、記大過、記過、申誡。
同一行為經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為行政懲處處分後,復移送懲戒,經懲戒法院為懲戒處分、不受懲戒或免議之判決確定者,原行政懲處處分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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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8692
這題應該可以申請疑義,如同
米格麗說的 109年10月5日公保字第1091060302號函所附人事行政行為一覽表函知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就公務人員對於機關作成之記一大過、記過、申誡及記一大功、記功、嘉獎等獎懲結果,認屬行政處分,對該等處分不服者,均改依保障法所定復審程序請求救濟(不服復審,可提行政訴訟)。 已經修改了規定 C是確定有問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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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2026
這題真的怪怪⋯不過(B)的話,也不能說是對,懲處不像懲戒有明文規定應受懲戒的要件,比如說:公務員外遇被爆上新聞,有損公務員的形象。
這也不是執行職務有違法或是廢弛或是失職,只是公務員個人的行為,這也有可能會被機關懲處。有不少這類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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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1484
公務人員懲戒法第2條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有懲戒之必要者,應受懲戒:
一、違法執行職務、怠於執行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
二、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
懲處
懲處之種類則有:免職、記大過、記過、申誡四種。政務官則均無適用
【解題】
懲處之原因 → 亦包括 → 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 懲處 → 免職、記大過、記過、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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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4402
考選部BC都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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