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之說明,何者錯誤?
(A)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B)證據之證據能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
(C)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
(D)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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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7), B(1384), C(433), D(454), E(0) #377858
統計: A(147), B(1384), C(433), D(454), E(0) #377858
詳解 (共 7 筆)
#1331688
「證據能力」與「證據證明力」的分別:
證據能力→須經合法調查
證明力→由法官判斷
證據能力→須經合法調查
證明力→由法官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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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261
| 「證據能力」與「證明力」的差別 |
證據能力是指可以作為證據的資格,法律對一個物件是否可以作為證據通常都會有一定的限制。如果可以具有可以作為證據的資格,才有證明力的問題。 而證明力是指證據的證明程度到哪,是由法官依自由心證去加以判斷。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5條規定:「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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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618
(B)就只是錯一個字?!!!
什麼鳥題目= =
什麼鳥題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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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293346
沒看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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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4424
啥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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