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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民事法律比較
> 101年 - 101 高等考試_二級_戶政(兩岸組):兩岸民事法律比較(包括臺灣地區之民法總則、債編、親屬編、繼承編,大陸地區之民法通則、合同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44826
101年 - 101 高等考試_二級_戶政(兩岸組):兩岸民事法律比較(包括臺灣地區之民法總則、債編、親屬編、繼承編,大陸地區之民法通則、合同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44826
科目:
兩岸民事法律比較 |
年份:
101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5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兩岸民事法律比較
選擇題 (0)
申論題 (5)
⑴甲於 9 月 1 日出賣其房屋於乙,雙方就價金及標的物已經合意,且乙已經支付三 分之一之價金,甲則承諾於 10 月 30 日交屋。9 月 5 日,系爭房屋因政府宣布將 於附近設置捷運站致房價飆漲。9 月 10 日,甲通知乙,除非乙願意再多付一倍價 金,否則甲絕對不會於 10 月 30 日交屋。乙有鑒於甲之前述行為,乃於 9 月 15 日未經催告而向甲表示解除本件買賣契約(合同),並請求甲返還已支付之價 金。詎料,9 月 30 日,政府突然宣布廢除預定設置之捷運站,系爭房屋之房價乃 連續下跌,甚至低於甲、乙原先合意之價金。甲遂於 10 月 10 日通知乙將準時於 同月 30 日交屋,並請求乙屆時如數支付尾款。問:甲、乙之請求,各有無理由。 (15 分)
⑵甲明知其花瓶為仿製品,卻向乙宣稱為清朝出產物,乙信為真,乃高價購買,並 付清價金。問:乙於知悉前述情事後,請求甲返還價金,有無理由。(10 分)
二、關於狹義無權代理,我國民法與大陸民法通則及合同法,分別有何規定?(25 分)
三、兩岸有關夫妻財產關係的規定各有不同,請說明如果一對男女結婚,婚姻有效成立, 根據大陸婚姻法夫妻財產的關係及臺灣民法親屬編通常法定夫妻財產制的規定, 這對夫妻財產關係如何?請說明相關規定並請分析比較大陸與臺灣規定異同之處。 (25 分)
四、兩岸有關未成年人的收養各有不同規定,現有甲想要收養一個五歲的孤兒乙,請問 根據大陸收養法與臺灣民法親屬編的規定,說明甲如果要收養乙,需要符合那些法 律要求,請各說明兩個法律的三個重要規定。(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