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 108年 - 108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_從業職員/法務:民事訴訟法與強制執行法#74367
108年 - 108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_從業職員/法務:民事訴訟法與強制執行法#74367
科目:
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
年份:
108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6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選擇題 (0)
申論題 (6)
(一)前訴訟法院判決甲勝訴確定後,甲對乙起訴請求返還系爭借款 100 萬元。乙可否 再爭執借款業已清償?【13 分】
(二)前訴訟法院判決甲勝訴確定後,丙對乙起訴,主張丙已代乙清償對甲所負借貸債 務,基於求償權請求返還該款項時,乙可否再爭執該借款業已對甲清償?【12 分】
第二題: 甲訴請乙清償借款新臺幣 80 萬元,取得對乙之終局勝訴確定判決。嗣甲發現原確定判 決關於乙之姓名有誤寫情形,屬顯然錯誤得依法更正,故聲請原裁判法院更正該判決之錯誤 記載,經法院以裁定更正後於送達乙時,始發覺乙係在判決確定後而甲聲請更正前死亡。為 此,甲聲請法院准予乙之繼承人丙承受訴訟,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一)抵押權人聲請就債務人未設定抵押權之其他財產為查封拍賣。【12 分】
(二)抵押權人聲請依有執行名義之債權人地位參與分配。【13 分】
第四題: 甲以自有汽車與乙書面訂定動產抵押取得融資,並依動產擔保交易法登記完竣。甲之另 一債權人丙對該汽車實施強制執行時,乙得否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請附具理由說明之。 【25 分】 ﹝註:動產擔保交易法第 15 條-稱動產抵押者,謂抵押權人對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 占有而就供擔保債權之動產設定動產抵押權,於債務人不履行契約時,抵押權人得占有抵押 物,並得出賣,就其賣得價金優先於其他債權而受清償之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