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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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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108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_從業職員/法務:民事訴訟法與強制執行法#74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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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08年 - 108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_從業職員/法務:民事訴訟法與強制執行法#74367
科目: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年份:108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8年 - 108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_從業職員/法務:民事訴訟法與強制執行法#74367
科目:
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年份:
108年
排序:
0
題組內容
第一題: 甲對丙起訴,聲明求為判決命被告給付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主張乙於某日向甲借款 100 萬元,丙為其連帶保證人,已屆清償期乙仍未償還,丙應代負履行責任。起訴後,乙為 輔助丙而參加訴訟,主張該借款業已清償(下稱「前訴訟」)。請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申論題內容
(二)前訴訟法院判決甲勝訴確定後,丙對乙起訴,主張丙已代乙清償對甲所負借貸債 務,基於求償權請求返還該款項時,乙可否再爭執該借款業已對甲清償?【1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