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公職◆強制執行法
> 109年 - 109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法院書記官、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強制執行法#90068
109年 - 109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法院書記官、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強制執行法#90068
科目:
公職◆強制執行法 |
年份:
109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6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公職◆強制執行法
選擇題 (0)
申論題 (6)
⑴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15分)
⑵設尚有其他債權人參加分配,執行法院已作成分配表,甲分配50萬元, 定期民國109年5月20日實施分配,乙於分配期日到場,始提出上開第 三審判決正本,當場陳述對分配予甲部分聲明異議,執行法院應如何 處理?(10分)
二、債權人甲以支付命令暨該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為執行名義,聲請執行法 院對債務人乙所有之財產強制執行,嗣經執行法院強制執行程序進行至: ⑴查封 A 地尚待拍賣;⑵查封之 A 車,已由丙拍定交付予丙,拍賣所得 價款亦交付甲受領完畢;⑶扣押乙在 B 郵局專為領取國民年金所開立之 專戶內存款,已由執行法院就該扣押之存款債權,對甲核發移轉命令(依 國民年金法第55條第3項規定,該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強制執行之標 的),乙及第三人 B 郵局均已收受該移轉命令之送達。此際,乙以本件支 付命令未向其合法送達為由,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聲請撤銷上開全部執 行處分,經執行法院調查結果,該支付命令確未合法送達予乙。試問:執 行法院對該聲明異議應如何處理?請附理由說明之。(25分)
⑴丙將 A 地另售予丁,並向該管地政機關辦畢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 丁。試問:丙之行為有無違反上開扣押命令效力暨執行人員應否向檢 察機關舉發丙涉犯民國108年5月29日修正增訂之刑法第139條第2項、 第1項規定之妨害公務罪嫌?(刑法第139條第2項:為違背公務員依法 所發具扣押效力命令之行為者,亦同)。(15分)
⑵設有丙之債權人戊持對丙之金錢債權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仍登記於丙名下之 A 地,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10分)
四、乙所有之 A 地1筆於民國(下同)105年5月5日為甲設定普通抵押權登記, 供作其向甲借款新臺幣(下同)1千萬元之擔保;乙復於同年6月5日再將 A 地為丙設定普通地上權登記,丙即在其上建築 B 屋自住;嗣乙屆期未 償還甲之借款,甲聲請拍賣抵押物,於取得法院核發准予拍賣乙所有 A 地之裁定後聲請強制執行,經執行法院查封 A 地,依鑑價結果核定第一 次拍賣最低價額為1千1百萬元,但無人應買,減價拍賣前,甲以 A 地因 丙之地上權及其 B 屋存在,無人應買,影響其抵押權為由,具狀聲請執 行法院將 A 地上丙之 B 屋併付拍賣。問: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請就併 付拍賣要件、點交與否暨優先承買權之有無申論之。(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