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結算申報應自行(再)繳納(或退還)綜合所得稅額為若干? (A)退108,606元 (B)退72,600元 (C)退114,760元 (D)退121,200元。
提示:設本年度相關免稅額及扣除額規定及稅額速算公式如下:
一般個人免稅額每人88,000元(年滿70歲每人132,000元);標準扣除額單身12萬元、有配偶者24萬元;人身保險 費每人上限24,000元;購屋借款利息支出每戶上限30萬元;自住房租支出上限12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上 限20萬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每戶上限27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上限25,000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 額每人上限20萬元,幼兒學前特別扣除每人上限12萬元,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上限12萬元。基本生活費總額= 18.2萬*申報戶總人數,基本生活費差額=基本生活費總額-免稅額總額-一般扣除額總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總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總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總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總額-長期 照顧特別扣除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