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國營事業◆政府採購法
壹、請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舉例說明等標期之內涵。又若今有某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因緊急情事,將等標期訂為一周,就此請附理由說明是否適法。
貳、承辦採購人員應行迴避之事由為何,又其等離職後任職有何限制,試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回答之。
參、A 機關為辦理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9 款之評選,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之一的某大學教授 甲,曾為投標廠商 B 負責人乙之碩士論文指導教授,經另一受評選廠商書面敘明,某甲有不公正之虞,請 問該機關依法可以如何處理?
肆、A 機關於招標公告敘明,廠商投標時應繳附「投標廠商聲明書」。其後審標時發現 B 公司雖有繳附該 項聲明書,但其上有多項漏未勾選,請附理由說明 A 機關可否決標於 B 公司?
伍、請問何謂「部分驗收」,何謂「減價收受」,依照政府採購法規定其要件各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