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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 111年 - 111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112572
111年 - 111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112572
科目: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
年份:
111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甲乙為夫妻,妻乙於民國109年8月25日凌晨偕同徵信社人員發現夫 甲偕婚外情之對象丙至汽車旅館通姦,雙方鬧到派出所時,乙取出預擬之離婚暨監護協議書向甲恫嚇:「如現在不簽字離婚,即告你倆通姦及對 丙提告妨礙家庭」,致甲在毫無心理準備,亦無充分時間細閱協議內容下簽字,系爭離婚協議書除離婚部分外另有關於贍養費及子女之生活費之 約定及夫妻財產分配等內容。事後甲主張係遭乙恫嚇,故主張系爭離婚協議書無效。試問:甲之主張是否有理?請依民法規定說明之。(25 分)
二、網紅名人甲利用深偽(Deepfake)技術,將知名明星乙的頭像移花接木成色情影片女主角而牟取利益,嚴重貶損乙之形象。乙因此被取消了原有的廣告代言機會。試問:乙該如何主張以維護其權益?(25 分)
三、試附理由說明:甲、乙是否為刑法上之公務員。(25 分)
1.甲未經國家考試,而是由縣政府聘僱,服務於該縣某鄉鎮之戶政事務所,並於櫃檯承辦戶政業務。
2.乙服務於某間與地方政府簽約之民間拖吊車業者,與交通警察一同出勤,負責拖吊違規車輛。
四、甲與A結怨已久,知悉乙武藝甚高,與人相打從無敗績,因此相約乙一 同結束A的生命。恰巧乙與 A 也有過節,立刻答應。兩人相約當天由乙負責出手,甲則在旁邊避免他人插手,並留意是否有警察前來。在約好的日子,乙果然將A打倒在地,乙正要直接取A性命,甲過來表示就放著讓 A 慢慢死去吧,於是兩人離開日常罕無人跡的現場。孰料當天竟然有路人B經過,急忙將 A 送醫急救,挽回一命。試附理由說明:甲、乙 兩人在刑法上應負何罪責。(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