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某天,學生小芬的媽媽帶著傷,紅著眼眶到學校告訴陳老師,小芬的爸爸昨天晚上在
小芬的面前對媽媽拳打腳踢,對小芬也暴力相向,身上出現明顯傷痕。陳老師聽了
非常吃驚,但小芬的媽媽拜託陳老師:「為了小芬,我打算忍耐,請老師不要將這件事
告訴任何人!」面對難過的小芬媽媽,依法陳老師應該怎麼做?
(A)打電話給社工,請求社工介入協助
(B)打電話給小芬的爸爸求證是否屬實
(C)按照程序在 24 小時之內對主管機關進行通報
(D)尊重小芬媽媽的個人意願,將這件事當成永遠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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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51), B(48), C(11121), D(30), E(0) #1541293
統計: A(551), B(48), C(11121), D(30), E(0) #1541293
詳解 (共 4 筆)
#2604260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第一項: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移民業務人員及其他執行家庭暴力防治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應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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