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50.採購法第 101 條第 1 項第 10 款所稱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機關得於招標文件載明其情形。
其未載明者
(A)於巨額工程採購,指履約進度落後百分之十以上;於其他採購,指履約進度落後
百分之二十以上,且日數達十日以上
(B)於巨額工程採購,指履約進度落後百分之二十以上;於
其他採購,指履約進度落後百分之十以上,且日數達十日以上
(C)於工程採購,指履約進度落後
百分之十以上;於其他採購,指履約進度落後百分之二十以上,且日數達十日以上
(D)於巨額採
購,指履約進度落後百分之十以上;於其他採購,指履約進度落後百分之二十以上,且日數達十
日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