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員何者不是學校中「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之當然委員?
(A)教務主任
(B)人事主管
(C)教師會長
(D)訓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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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8), B(453), C(2061), D(488), E(0) #47301

詳解 (共 3 筆)

#77436

名  稱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9 09 06

 

9

 

成績考核委員會由委員九人至十七人組成,除掌理教務、學生事務、輔導、人事業務之單位主管及教師會代表一人為當然委員外,其餘由本校教師票選產生,並由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任期一年。但參加考核人數不滿二十人之學校,得降低委員人數,最低不得少於五人,其中當然委員至多二人,除教師會代表外,其餘由校長指定之。

委員每滿三人應有一人為未兼行政職務教師;未兼行政職務教師人數之計算,應排除教師會代表。

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但該校任一性別教師人數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者,不在此限。

委員之任期自當年九月一日至次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委員之總數,由校務會議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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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854
教師會並不屬於學校編制內的組織  當然不會列入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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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391
所以是錯在 不一定要是教師會會長  代表即可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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