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種保險,不屬於憲法第 155 條第 1 項及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8 項意義下之社會保險類型?
(A)汽車意外保險
(B)勞工保險
(C)農民保險
(D)全民健康保險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851), B(16), C(163), D(250), E(0) #250771

詳解 (共 6 筆)

#4180274
回樓上
憲法 第 153 條 
國家為改良勞工及農民之生活,增進其生產技能,應制定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法律,實施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政策
婦女兒童從事勞動者,應按其年齡及身體狀態,予以特別之保護。
觀念很簡單,就跟有勞保一樣概念。
24
0
#519542

第10條(基本國策)


  (1)國家應獎勵科學技術發展及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推動農漁業現代化,重視水資源之開發利用,加強國際經濟合作。 
  (2)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 
  (3)國家對於人民興辦之中小型經濟事業,應扶助並保護其生存與發展。 
  (4)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其管理、人事、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5)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 
  (6)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7)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 
  (8)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 
  (9)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 
  (10)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之限制。 
  (11)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 
  (12)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 
  (13)國家對於僑居國外國民之政治參與,應予保障。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55 條

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

12
0
#5933077
汽車強制保險非社會保險

保險費率並非取決於被保險人之能力,無財富重分配之功能
4
0
#754788
農民保險  為什麼算社會保險
4
0
#4544998


(共 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4545002


(共 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