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並非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對佃農的保護規定?
(A)最高租額的限制
(B)預收租金的禁止
(C)收取押租的禁止
(D)提供農舍給佃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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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 B(34), C(42), D(645), E(0) #285681
統計: A(32), B(34), C(42), D(645), E(0) #285681
詳解 (共 4 筆)
#458077
因前3個選項由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14條明文規定,適用所有耕地375減租條例的佃農,但12條所說的內容,並非如d選項所說:每個地主都要提供農舍給佃農使用,(而12條只是說在耕地375減租條例發布前,如果有12條的情事,在此法施行後,也要如往常一般。即只有部分佃農剛好符合條件,才受12條的保護,而並非每個地主都要提供農舍給佃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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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7927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第 2 條
耕地地租租額,不得超過主要作物正產品全年收穫總量千分之三百七十五
;原約定地租超過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者,減為千分之三百七十五;不及千
分之三百七十五者,不得增加。
前項所稱主要作物,係指依當地農業習慣種植最為普遍之作物,或實際輪
植之作物;所稱正產品,係指農作物之主要產品而為種植之目的者。
第 14 條
出租人不得預收地租及收取押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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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345
答案D不是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的法條第12條嗎?
§12 承租人之農舍,原由出租人無條件供給者,本條例施行後,仍由承租人繼續使用,出租人不得藉詞拒絕
或收取報酬。
這不是對佃農的保護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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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002
謝謝,非常謝謝。解釋的太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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