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項案件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不得移請立法院覆議?
(A)法律案
(B)預算案
(C)條約案
(D)宣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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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4), B(216), C(103), D(3587), E(0) #221620

詳解 (共 2 筆)

#346828
憲法增修條文 第3條 (行政院)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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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0080

回2F樓


憲法這科目,建議先從 憲法增修條文 先讀

從中找出憲法本文刪除或不適用的條文....

統整完後會比較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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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18053
未解鎖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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